
入會須知
申請加入台北市內湖區體育會成為單項委員會的會員之相關說明
(一)名稱:台北市內湖區體育會 委員會。
(二)組織成員規定:
1.幹部:主委1人、副主委1-2人(選項)、執行長1人、委員7-11人,共計10位以上。
2.會員:20人以上,可含(1)項的人員在內。
3.上述成員均應列冊(可上網下載表格),並寫明職稱、姓名、年齡、地址、電話及職業,另需提供主委及執行長2吋相片各一張。
(三)會址及住址:會址必須設址於內湖區,主委及執行長必須設籍或工作於內湖區,其他人員儘量是設籍或工作於內湖區為限,以方便會務運作及活動的推廣。
(四)舉辦活動場地限在內湖區,除非內湖區無任何適合貴會的活動場所,則可擇他地舉辦活動。
(五)簡介文一篇:簡介貴會的成立宗旨、沿革、由來、展望、經費來源…(最少A4一頁)。
(六)活動辦理規範:在本會期(2026-2029年)內,最少需辦理一次(含)以上的活動(新加入者,第一年可彈性)。
(七)會費、權利及義務:
1.每年的團體會費:每一單項委員會,每年需繳交團體會員常年會費1,000元,另新入會的單項委員會入會費為1,000元
2.聯席餐會分擔:在本會17屆(2026-2029年)的16次聯席會中,需與其他單項委員會輪值作東一次會餐,由區體育會規劃安排,分擔費用7,000元。
3.活動補助款申請:貴會如按規章準則提報活動,若經上級核准,每年最多可核定二次活動補助款項(當然可呈報辦理超過2次以上的活動,但礙於體育活動經費有限及均衡推廣不同活動的原則,每年最多只有2次活動有補助款項)。
(八)欲知其他更多細節規章,請上本會網站:www.neihu-sports.org.tw。
(九)備註:所有第17屆的單項委員會,在下一屆成立時均需經新的理監事開會討論後,再重新核定新的委員會名 單。非必然延續,敬請各單項委員會注意。
(十) 申請流程表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