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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申請必要文件

(一)說明:

本會每一年度所有各單項委員會預計要舉辦的活動,均需事前統一收集完成相關文件,並在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規定的提案日期前完成送件(提案日期目前都在活動舉辦前6個月,但會滾動式調整),才有資格參與審核是否補助及核定文號。

(二)所需文件有2種:「活動實施計畫」及「經費概算表」

活動實施計畫

  1. 主要概述活動的簡要內容,以利上級審核檢視用,並依其內容做為日後的依據,因此在提出送件前,請特別詳細確認舉辦活動的名稱、日期、時間及地點,以免日後因修改而增加行文的繁雜手續。
  2. 名稱一旦定案不能更改,日期和地點可接受日後修正,但非不得已,請能照原送件內容舉辦,盡量不要異動,如需異動,請一個月前通知本會,以便本會發公文呈報上級單位。
  3. 必須包含下列項目才能符合規定:
    1. 宗旨:(自述)
    2. 依據:本活動依據臺北市內湖區體育會○○年度工作計畫辦理(此處與正式的活動秩序冊不同,需特別注意,正式的依據文號會公佈於本會網站的最新公告頁面及活動訊息頁面)
    3. 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、臺北市體育總會(如果尚有其他單位,依層級高低,順序排列)
    4. 主辦單位:台北市內湖區體育會
    5. 承辦單位:台北市內湖區體育會○○委員會
    6. 協辦單位:(自行排列)
    7. 活動時間:(年、月、日、星期及時間)
    8. 活動地點:(要詳細寫明場所名稱及詳細地址)
    9. 參加對象:(請自行填寫)
    10. 活動項目:(如男子雙打、女子雙打、國小組、社青組…)
    11. 獎勵方式:(可簡述獎盃、獎牌、獎品、贈品、名次、獎狀、獎金…)

經費概算表

  1. 經費概算表是在估計舉辦一個活動時所有的支出項目,各單項委員會可根據活動屬性的不同,編列出各自所需費用的概算表。
  2. 有關每一種消費的核銷單價均有規定上限,可參考下列表單,數量的部分則視活動的人數去做統計。
  3. 經費的概算請以接近的數字來呈報。
  4. 各項目概算金額參考如下:
編號 項目 單位 單價(元) 備註
1. 誤餐費 人 100 依參加人數據實呈報
2. 印刷費(秩序冊) 頁 覈實報支 秩序冊、海報、教材等
3. 工作費 天 1408 1.請附印領清冊(每人要蓋私章)
2.備註是否申報所得
3.左項金額為8小時之依據
4. 裁判費 場 400 1.請附印領清冊(每人要蓋私章)
2.備註是否申報所得
3.需附合格裁判證
5. 裁判費 天 1000 1.請附印領清冊(每人要蓋私章)
2.備註是否申報所得
3.需附合格裁判證
6. 宣導品 人 覈實報支 1.紀念品可敘明活動名稱或商標,但不可有其他廣告或競選文宣
2.附照片
3.覈實報支(但只會核可補助款10%為上限)
7. 水 箱 130 600毫升(24瓶)
8. 紅布條 每條 1500 附照片
9. 場地租金 天 自填 說明時段
10. 運動消耗品 - 自填 足球、網球、籃球、壘球...等,依市場行情價呈報,附照片
11. 獎盃 個 1000 附照片
12. 獎牌 個 150 附照片
13. 其他 - 自填 運費、道具費、音響租用、場地清潔、服裝租借、帳棚桌椅租借、音響租借等,皆可列入呈報,但以適當合宜之價錢為基準

註:本表為經費概算表參考,請不要虛報或單價高於市場太大的行情,否則會被退件。

 

職權及管轄事項

說明:

  1. 各單項委員會所辦理的各項活動的公文呈報窗口,一律為本會,含括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管轄之場地租借 (私人場所除外)、日期更改、場地異動、申請補助等。
  2. 越級申請,會被退件。